亲爱的会员朋友们:
感谢各会员在协会成立两年以来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4】166号)《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和协会章程、《会员会费管理办法》,新一年度会费征收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大家经常咨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100元/年
二、交纳时间
会员到期日前6个月(180天)可开始续费。会员到期日前30天、15天、1天有短信通知提示。会员可登录【宜昌市导游协会】微信公众号—关于协会—会员注册,查看会员到期日期。
续费期限可自愿选择1年或2年,会员续费后会员期限顺延。
三、缴纳方式
1、在线支付(强烈推荐使用)。当天即时到帐,不需要备注。
操作方法:登录【宜昌市导游协会】微信公众号—关于协会—会员注册—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有短信提示。
2、银行汇款。需工作人员后台提取数据,人工录入,15个工作日内到帐,到账后有短信提示。请务必备注:“会员编号+姓名”,以便于进行核对和查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亚广支行
开户名:宜昌市导游协会
帐号:1807088809100041445
3、支付宝汇款。需工作人员后台提取数据,人工录入,15个工作日内到帐,到帐后有短信提示。请务必备注:“会员编号+姓名”,以便于进行核对和查询。
开户名:宜昌市导游协会
支付宝帐号:ycdyxh@sina.com
备注:第2、3种缴纳方式如忘记备注,是本人支付宝支付,需工作人员后台提取数据,人工录入,15个工作日内到帐;如不是本人支付宝支付,需要本人提供银行流水帐单到协会办理入帐。
温馨提示:根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导游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后,超过3个月未与其他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未在其他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其电子导游证。注销后导游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可重新取得电子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