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行业规则,共同维护旅游行业形象 关键字:行业规则
2018年7月26日 8:47:00 A+ A- 阅读:1543

7月18日,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公布了一则《关于宜昌康辉国际旅行社用工不规范,赵元昊、申鹏、敖扬洋三名导游违反导游从业规则的通报》。

事件经过如下:

宜昌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上海组团社2018年6月28日159人的团队(需要五名导游),在武昌火车站接Z27次列车(06:32),上午游览荆州博物馆,下午游览三峡大坝,晚上在茅坪港登神女一号游船。该社计调于6月26日以打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过第三方与该三名导游约定了接团相关事宜和导游服务费(200/天),另外一名导游去拿了《宜昌康辉旅游行程表》、《宜昌市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当天晚上12:00左右(第二天早上6点30分的火车,距离在武汉接团还有6小时),导游赵元昊向旅行社计调核实导服费用,因双方对导服费用产生分歧(系口头约定,对200/天或200/团存在争议),三名导游拒绝带团,导致该社159人团队五台车最后由两名导游完成了接待任务,严重影响了此团接待质量,给组团社和地接社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事件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宜昌市导游行业劳动报酬保障性标准》的相关规定,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 宜昌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临时聘用社会导游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没有对导游服务费用进行明确的约定,其行为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该旅行社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做出对负责人戒勉谈话,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二、 赵元昊、申鹏、敖扬洋三名导游接受旅行社临时委派带团任务擅自中止服务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从业规则和导游职业道德,严重影响了导游队伍的形象,作出戒勉谈话,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在此,宜昌市导游协会呼吁全体导游要引以为戒,自觉维护导游行业形象,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职业培训学习,增强导游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宜昌市导游协会已计划在下半年开展多批次的导游服务技能及执业综合素质的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导游的服务水平。

旅行社与导游之间本应是鱼水情深的关系,时值旅游旺季,旅行社团队较多,导游需求量大,导游也因为超负荷工作,承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这时,更需要的是彼此间的相互理解、信任与包容,共同来塑造和维护宜昌旅游的大好形势。一个健康有序、欣欣向荣的旅游市场能够给旅行社和导游带来双赢。

附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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