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导游协会成立于2016年4月,是宜昌市内从事导游行业的导游员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会标释义
1.标志由导游旗图案组合而成,整体三角形稳定形象,象征着导游的紧密稳定团体,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与“导游协会”相呼应;
2.三个旗帜图案虚实结合,形成山水的抽象画境,寓意宜昌最著名的“长江三峡”城市旅游特征,富有联想;
3.整体图案具有旋转活力动感,反白部分象征旋转的涡轮,象征水电之都的城市名片,色彩部分象征宜昌的市花百合;
4.橙色代表柑橘之乡、热情活力;绿色代表青山、生态;蓝色代表长江河流,包含了宜昌城市旅游的丰富情感。
协会宗旨
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导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好全行业服务,加强全行业自律与自治,努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宜昌导游的良好形象,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为促进宜昌市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业务范围
1.向业务指导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会员与业务指导单位及其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
2.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公约、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导游行业自律机制,监督行业服务质量,抵制导游违规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提高导游行业整体素质,为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条件。
3.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会员登记注册,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
4.建立导游薪酬协商机制。与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定期交流协商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旅行社、导游员共同关切的问题,建立薪酬协商机制,协调价格争议,加强协调沟通,和谐劳资关系,维护双方权益。
5.建立导游维权协调机制。代表导游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导游协会与其他行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争议或纠纷;协调会员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利益。
6.定期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业务交流、咨询服务等 活动,加强会员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形成行业合力,树立整体形象。
7.编辑、发布协会工作及行业发展情况的信息资料,收集和更新导游资料,编辑经典宜昌导游词,随时向导游提供最新的宜昌市景点介绍,供导游交流和相互学习。
8.配合业务指导单位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其实施工作目标,开展导游行业统计、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参与导游等级考核的评比或认证,如导游评星、导游培训等工作。
9.开展行业内的调查研究,汲取导游对宜昌旅游改革和发展好的建议;提出制定导游发展规划的意见;代表导游对与旅游业发展、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广先进、科学的管理和服务方法,依照法定程序向政府提出制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促进宜昌旅游业发展。
10.承办政府及业务指导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