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修订后《导游服务规范》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任务由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提出,归口单位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联合起草。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发布了编制说明,对修订的背景、原则、依据和修订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
此次修订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了相关表述。修订稿根据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表述进行修订,如删除“团队”“旅游团”相关表述,统一为“旅游者”,以兼顾团队导游服务和散客导游服务。二是重组了导游素质要求。修订稿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技能素质、知识素质等方面对导游素质要求进行重组,增加了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市场需求变化、科技进步等要求。三是优化了导游服务要求。修订稿按照导游服务的相关流程对导游服务作了具体规范。四是增补了出境游领队服务要求。修订稿增加了对领队服务的要求,对领队服务进行了梳理,将其中符合全陪导游服务要求的,纳入全陪导游服务统一规范,不同的则通过特殊性服务要求另行表述,例如,特别规定了领队出入境服务、语言沟通服务、相关注意事项提示要求等。五是优化了入境游导游服务要求。修订稿按照入境游导游的服务内容和工作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优化。六是完善了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的处理要求。增加了旅游者走失、旅游者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三类问题。七是增补了导游旗参数和使用规范。八是增补了导游服务评价。增加了旅游者和委派单位对导游服务质量的评价部分。
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