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宜昌高新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做好 2022 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鄂文旅办发〔2022〕 3 号) 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文明旅游工 作通知如下:
2022 年,全市文旅行业要继续围绕“与文明相伴 与健康同行”主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提醒, 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文明旅游工作,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 导、主题实践和示范引领,大力倡导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 出游、餐桌文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健康、绿色 旅游新风尚,为促进宜昌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社会文 明程度夯实基础。
一、将文明旅游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同部署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要指导督促 A 级旅游景区、 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游客接待单位加强文明引导,主 动提醒游客做好 “戴 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勤洗手”等 疫情防控措施,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 指示精神,各地要将文明旅游工作与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同安排,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活动。引导游客按 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杜绝浪费,落实 “光盘行动”, 遏制 “舌尖上的浪费”, 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严格落实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
按照《宜昌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要求, 各地要严格督促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 使用,引导游客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用品。到 2022 年底,一 是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 一次性塑料餐具; 二是全市星级饭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 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 供相关服务。
四、扎实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组织工作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 文 明 旅 游 示 范 单 位 要 求 与 评 价(LB/T075-2019)》 要求,积极推动 A 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 饭店、文博院馆等单位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 挥示范单位在文明旅游宣传和弘扬时代新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文明旅游工作水平。
五、持续加强对散客游客的教育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散客游客的文明提醒和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渠 道和方式,加强对游客的文明安全提示和引导。督促 A 级旅游景 区、星级饭店、文博院馆等企业在重点区域设置文明旅游提示牌, 在游览线路、重点游览点进行文明提示和宣传提醒,强化导游、 讲解员、服务员和志愿者等开展文明宣传和文明引导服务。
六、促进文明旅游和行业服务品质共同提升
各地要深入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 工匠精神,切实提高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 服务素养,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让游客更加放心 舒心的旅游环境。鼓励旅游企业建立 “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 员”制度,持续开展游客理性参团宣传教育。
七、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
各地要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 精神,着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化文明旅游工作。积极组织开展 “5 ·19”中国旅游日、“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与文明相伴 与健康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宣传树立一批文明旅游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八、依法依规加强旅游不文明行为管理
各地要重视和加强旅游不文明行为管理,既靠宣传教育,也 要严格管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要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惩戒。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 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