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提示》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宜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提示》的通知, 相关文件如下,请有相关需求的会员于8月8日前自主联系宜昌市导游协会。 联系人:曹雪琴 联系电话:0717—6852870 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19号亚洲广场A座2604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提示 各市直产业(行业)、企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正县级单位工会,工会关系在宜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01助学对象 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予以资助。 (一)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指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残疾特殊教育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子女。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指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因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下岗失业、单亲、疫情影响等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02有关要求 (一)认真统计未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对象。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直接上报,各单位负责上报不能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对象。8月10日前将《2021年未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统计表》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具体审核发放程序:职工服务中心将各单位《2021年未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统计表》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助学对象、各单位公示助学对象(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主要致困原因、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职工服务中心将助学金直接汇入困难职工个人账户。 (二)及时提供所需资料。8月15日前根据市总职工服务中心通知要求,上报未建档困难职工本人和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工会证明(职工身份、困难情况、单位工会盖章)、公示场景照片、学生就读证明(应届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往届生提供在读学生证)、困难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联系人:喻荣 联系电话:6222040 QQ:99274057 附件:2021年未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统计表 宜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9日